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刘凤)抗日遗址是镌刻民族记忆的“活化石”,烈士纪念设施是承载家国情怀的精神丰碑,它们的完整与庄严,容不得丝毫损害与亵渎。当茶陵县烈士陵园的围墙被推倒、保护土地遭侵占,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盾,用精准监督为英烈守护安息之地,让被破坏的红色屏障重新挺立。站在茶陵县烈士陵园新砌的围墙下,指尖划过红色的砖石,耳边传来风穿过松柏的簌簌声,新立的警示牌在阳光下格外醒目,“烈士纪念设施受法律保护”几个字笔锋刚劲。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副主任彭新栋回忆道:
记得也是这样一个有风的春日,我和同事在“红色资源专项排查”中第一次来到这里。远远就看见县城交通街与公园路交会处的围墙缺了一大段,取而代之的是一道灰扑扑的铁皮围栏,像道伤疤刻在陵园边上。“这墙是上礼拜被推的,说是要修什么挡墙。”守园的老人叹着气,指给我们看散落的砖块,“烈士们安息的地方,哪能这么折腾啊。”
蹲在围栏边,我拿着卷尺的手在微微抖动。根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档案,陵园保护范围是以围墙为起点向外延伸30米,可现在这铁皮围栏,硬生生往里面缩了5米多。手机拍下的照片里,断裂的围墙、裸露的土地,看得人心里发堵——“这不仅是占了块地,更是对英烈的不敬啊。”
回到院里,我翻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赫然在目。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必须监督纠正。于是,经检察长批准后,我院当天就立案了。
2023年4月27日,我把检察建议书送到相关行政单位,督促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方式依法保护被非法侵占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宣传力度,在烈士纪念设施周边设立警示标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尊崇英雄烈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浓厚氛围。该单位工作人员接过文件后表示:“彭检察官你放心,这墙,我们肯定复原。”他指着文件上的现场照片,眉头拧成了疙瘩,“是我们没看住,对不住先烈。”
接下来的日子,我成为走访烈士陵园的“常客”。看着施工队一点点清理废墟,看着新砌的围墙慢慢“长”起来,心里那块堵着的石头才渐渐松动。有次下雨,正好碰见工作人员带着施工队冒雨校准围墙位置,裤脚全是泥,却笑着说:“差一厘米都不行,必须对得起烈士。”
同年5月底,行政主管单位工作人员给我发来了整改后的照片:围墙笔直,警示牌鲜红,墙根下还种上了一排小松柏。我特意跑去现场,守园老人拉着我看:“你看这墙,比原来还结实!昨天还有学生来陵园献花,说看着更庄重了。”
风吹过新栽的松柏,沙沙作响,像在应答。我望着阳光下庄严肃穆的陵园,突然懂了:我们修的不只是一道墙,更是在守护一个民族的精神坐标。每个细节都较真,每寸土地都护好,才是对英烈最好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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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